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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的行政性及其司法审查
行政协议的行政性及其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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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协议,行政性是其主要性质,协议性是其从属性质.行政机关以行政协议方式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必须遵守依法行政原则.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协议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进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协议的效力,审查行政协议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行政判决,应当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实体法的相关规定,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属于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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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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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键词:
行政协议行为
行政协议效力
变更、解除行政协议
不履行法定或约定的职责义务
出版年:
2024
法律适用
国家法官学院
法律适用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1.116
ISSN:
1004-7883
年,卷(期):
2024.
202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