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是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原创性理论贡献,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运用.由于诉源治理相关理论研究的供给不足,各地区人民法院在探索推进诉源治理过程面临诸多挑战,主要包括诉源治理范围亟需拓展、诉源治理机制有待优化、治理结构主体权责关系尚需理顺、多元解纷资源尚未充分调动等现实问题.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应当以理论为先导,以规范为依托,从新时代诉源治理的概念、原理、类型、特质入手,在科学构建诉源治理现代化理论框架基础上,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精细化前端治理,充分发挥诉源治理"中国之治"的治理智慧与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