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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证据重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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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实重建理论正迎来由人证、物证重建向电子证据重建转型的时代契机.电子证据"场"形态具有数据海量性、信息多元性以及逻辑关联性等特征,与传统事实重建理论相比更具客观可靠性优势.电子证据重建理论以电子证据及其所在介质、转化材料为基础,以案发事实、案后事实为重建对象,以原子主义、整体主义认识论为指导,系基于传统人证、物证重建理论的深化与拓展.在小数据场中,电子证据以时、空、人的关联性规律,支撑大事表制作、空间轨迹构建以及特定事实还原;在大数据场中,电子证据以系统分层理论、"鉴—数—取"体系、双空间连属关系以及专家智识的介入,确保事实重建的完整性、定向性、准确性、专业性.电子证据重建理论的提出,标志着司法证明由传统人证、物证("沉默证人")向"数字证人"理论研究的转型,启示实践充分利用自动化工具和智能模型助力事实重建工作,以此推动司法证明的数字化、现代化进程.

刘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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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重建理论 电子证据 数据场 数字证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22)

22JJD820024

2024

法律适用
国家法官学院

法律适用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116
ISSN:1004-7883
年,卷(期):2024.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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