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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我国合同法相关制度比较研究——以艰难情形和情势变更为视角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我国合同法相关制度比较研究——以艰难情形和情势变更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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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艰难情形是《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称《通则》)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修正了在任何条件下都必须恪守合同的理念,对平衡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意义重大。因而各国立法都确定了该制度或与该制度相似的制度。长久以来,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此没有做出规定,直至2009年5月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引入情势变更制度,才弥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立法的空白。本文将对艰难情形制度与我国的情势变更进行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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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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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关键词:
《国际商事合同通》
艰难情形
情势变更
出版年:
2012
法商论坛
法商论坛
ISSN:
年,卷(期):
2012.
(1)
参考文献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