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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来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的理论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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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法典即将颁布的情况下,有关胎儿利益保护的众多理论中绝对主义利益保护说仍占我国民法学界的通说地位。特别是胎儿人格利益延伸保护说理论在我国产生很强的影响力,由于该理论仅承认给予胎儿利益保护,而不承认胎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实质上仍属绝对主义说,从而加固了绝对主义说在我国的主导地位。从理论上说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采用胎儿利益保护理论中的概括保护主义说,尤其是该说中的法定解除条件说理论,而以此理论为指导的具体制度设计应当是当务之急。

赵国芳、马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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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甘肃省康乐县物价局,甘肃康乐731500

胎儿利益 胎儿权利 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

2012

法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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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