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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新析盗窃罪
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新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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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与扒窃的行为类型,使盗窃罪的相关理论与司法实践产生诸多变化。盗窃的对象包括具有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财物: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已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应算在“多次”之内:多次的认定不能绝对化;入户盗窃要求入户具有非法性:入户盗窃与非法侵入住宅的关系;“凶器”分为性质上的凶器和用法上的凶器;携带凶器盗窃的认定;扒窃的概念及其特征;扒窃入罪的边界与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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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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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0700
关键词:
盗窃对象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出版年:
2012
法商论坛
法商论坛
ISSN:
年,卷(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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