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实证分析法学及其对我国法学发展的重要性
实证分析法学及其对我国法学发展的重要性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万方数据
维普
中文摘要:
实证分析法学是19世纪西方兴起的法学流派,它由奥斯丁创立,经凯尔森、哈特等人的发展,成为欧美主流的法学流派。实证分析法学主张使用科学的方法,排除非法学因素的影响,专业性地研究法学。实证分析法学对我国法学发展有着启示意义,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实证分析法学,它能够带来踏实学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科进步。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实证分析法学方法的教授和训练,加强跨学科方法的借鉴,强调实证分析法学作品在科研成果统计中的加成计算,以发展我国的实证分析法学。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王思杰
展开 >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关键词:
实证分析
法学发展
启示意义
中国法学教育
出版年:
2012
法商论坛
法商论坛
ISSN:
年,卷(期):
2012.
(3)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