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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管场所内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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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单位,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并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看守所职务犯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具体表现为看守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者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将权力凌驾于国家赋予的刑事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之上,进行犯罪活动。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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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0700

监管场所 职务犯罪 犯罪预防

2012

法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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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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