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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两建”契机下的打击制假售假工作中的罪与非罪问题——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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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作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生产力的正常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对国计民生而言无异于一颗巨大的毒瘤。本文试以广东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为出发点,结合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的法律依据、经验做法,探讨如何区分在打假工作中的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问题。

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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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0700

三打两建 制假售假 假冒伪劣产品

2012

法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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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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