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2022,Issue(13) :127-12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制度研究

宋细莲 耿同乐
法制博览2022,Issue(13) :127-12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制度研究

宋细莲 1耿同乐2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南昌理工学院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4
  • 2. 南昌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4
  • 折叠

摘要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2014年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引入了后悔权制度,也就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形式进行消费时,可以在收到货品的七日之内无理由退货.由此反映了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效重视.然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后悔权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化,操作性不足,同时与其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仍不够完善,因此消费者在行使后悔权时仍面临着诸多争议及障碍,对后悔权制度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文章首先阐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制度的内涵特征,接着分析了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悔权制度实施中面临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制度的相关建议,包括拓宽后悔权制度适用范围、完善后悔权制度适用规则、合理限制消费者行使后悔权等,旨在为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悔权/消费者/商家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2
法制博览
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法制博览

影响因子:0.122
ISSN: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6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