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下半月)2015,Issue(1) :22-24.

目的论视角下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定的限制适用

陈凯健 吴启飞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2015,Issue(1) :22-24.

目的论视角下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定的限制适用

陈凯健 1吴启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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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启东市人民法院,江苏 启东 22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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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对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作了进一步明确,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即强调了形式上为单位犯罪,实际为自然人犯罪的情形。表面上看,该司法解释排除了很多单位能够构成犯罪的情形,而实际上司法解释用了较多的限定语,如“个人”、“主要活动”等,这些都限制了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定的适用。文章从单位犯罪立法目的角度出发,认为对该司法解释应当作限制理解。

关键词

目的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定/限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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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5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影响因子:0.147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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