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下半月)2015,Issue(2) :26-28,3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且慢行

王玥琦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2015,Issue(2) :26-28,3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且慢行

王玥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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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北方工业大学,北京 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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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应接纳精神损害赔偿的争议,笔者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在分析目前法律规制情况和现实效果的基础上提出,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诸多不妥之处,主要表现在精神损害赔偿与刑事立法的本意和宗旨不相适应;现实中被害人难以从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中获得有效赔偿,也给被告人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在司法操作上赔偿标准难以确定,不利于案件审理的分工和专业化发展。对此,笔者建议将精神损害赔偿从附带民事诉讼中独立出来,并完善国家相关赔偿制度,以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利。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犯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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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5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影响因子:0.147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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