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下半月)2015,Issue(6) :67-68.

论现代自由心证的保障与制衡机制

厉潇然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2015,Issue(6) :67-68.

论现代自由心证的保障与制衡机制

厉潇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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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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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心证是为当今世界多数国家所采纳的一项证据法制度,其通过对法定证据制度下机械的证明方法的否定,解放了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经过两百余年的发展,自由心证制度经历了一个从侧重主观标准到确立客观标准的过程。现代自由心证制度设置了种种内在或外在的限制性原则和制度,以将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心证差异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确保司法的公正与统一。

关键词

自由心证制度/现代自由心证/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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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5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影响因子:0.147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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