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1) :82-83.

企业国有资产优先股权化的制度设计--以国有企业分类和股权制衡为视角

胡伟为 胡凯为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1) :82-83.

企业国有资产优先股权化的制度设计--以国有企业分类和股权制衡为视角

胡伟为 1胡凯为2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 杭州 310053
  • 2.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12
  • 折叠

摘要

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其优先股权化需要区别对待。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不宜优先股权化,竞争型国有企业可以充分优先股权化,混合型国有企业应该部分优先股权化。根据股权制衡的要求,优先股权化的同时必须引入作为普通股东并拥有足额资本金的民间所有者,优先股的种类应以固定股息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不可转换优先股为主,还应建立优先股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参与普通股东大会以及优先股表决权复活等企业管理制度。

关键词

企业国有资产/优先股/国有企业分类/股权制衡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4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