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2) :12-14.

浅析我国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基础

解爱民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2) :12-14.

浅析我国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基础

解爱民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甘肃 环县 745700
  • 折叠

摘要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请求权人可依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两种请求权产生的根本原因即是否物权行为无因性。由于我国不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加之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相比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更有利于保护请求权人的合法权益,故一般情况下适用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为常态。为了敦促请求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应对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予以诉讼时效限制,以期更好地维护交易秩序。

关键词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权行为无因性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7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