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2) :110-111.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以《拍卖法》第62条为视角

王德山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2) :110-111.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以《拍卖法》第62条为视角

王德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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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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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文物艺术品拍卖等交易中,因拍卖标的物的真伪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人们普遍将“拍假”现象归罪于《担保法》第61条规定“声明不担保”的特别免责条款。特别免责条款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立法上应当规定特别免责的除外情形。

关键词

文物艺术品/拍卖/特别免责条款/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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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系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SM201210038003)

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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