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人的城邦》一书,开篇即向读者揭示了法律共同体这一概念。法律共同体的形成并不等同于法律职业群体的产生,法律共同体的形成首先必须得益于法律取得独立于道德和宗教的独立性。而法学教育对法律共同体的形成则具有催化作用。在剥离了道德的面纱之后,“权利”这一线索成为了法律共同体对公民权利保护的观察视角和探讨法治建设的行文主线。之后,原书著者又对其提出的以权利为中心的自由主义法律观提出反思,他认为法律共同体不应仅停留在自我认同层面,因为法律人还生活在社会这样一个大的城邦之中,其身上更应肩负一份对城邦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