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4) :46-47.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与完善措施

林颖瑜 郭艳娜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4) :46-47.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与完善措施

林颖瑜 1郭艳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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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安溪 3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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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作为强制措施修改的重中之重,基本上是重塑了监视居住制度,对人民检察院直接侦破案件适用监视居住作出了新的规定,这在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等犯罪力度的同时,客观上也给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与压力。探讨适用和完善监视居住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场所/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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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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