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4) :71-72.

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的认定

梁崇龙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4) :71-72.

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的认定

梁崇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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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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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呈多发之势。为打击该类犯罪,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九节专门规定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其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就包括以“实际被点击数”作为此类犯罪的入罪标准。然而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实际被点击数”并没有明确规定。文章旨在结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立法目的,探索“实际被点击数”的认定方法。

关键词

实际被点击数/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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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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