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5) :22-23.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的区分

倪莞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5) :22-23.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的区分

倪莞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双流 610207
  • 折叠

摘要

《婚姻法》(解释三)在制定过程中更多地引入了合同法的价值取向,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婚姻法固有的价值体系。其中一个典型即是《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与《婚姻法》第19条的关系在法理与法律实务中存在巨大争议。而在实务中区分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间赠与合同,确定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间赠与合同的效力都需要通过对《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深入的逻辑分析。文章对运用文义解释方法分析《婚姻法》第19条和《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在实务运用中的争议焦点,理顺二者关系及适用结果,最后对《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的法律价值进行了简要评析。

关键词

约定夫妻财产制/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2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