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治国”从党的十五大被确认为党领导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九届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写进宪法,再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而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司法要有公信力,司法公信力作为一个国家和公民在司法方面的互动平台,兼具司法权力的信用和公民对司法权力的信任,是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文章就司法公信力的含义、司法公信力的价值、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以及改善司法公信力的手段做一些浅显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