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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4,
Issue
(6) :
48-51.
不动产财产权的保障内涵及其行政法制意蕴
付琳
黄鹤鸣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4,
Issue
(6) :
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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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财产权的保障内涵及其行政法制意蕴
付琳
1
黄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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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2.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重庆4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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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障不动产财产权能增进公民自由利用其财产的权利,也能极大释放出不动产所蕴含的巨大经济活力,提升其利用效率.基于社会公益需要,公民在享有不动产财产权时也负有相应的社会义务,但是当这种义务致使公民所遭受的损失形成特别牺牲时,国家应予公平补偿.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律制度应从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公平补偿原则三方面进行完善,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
不动产
/
财产权
/
保障机制
/
行政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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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
1005-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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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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