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6) :54-55.

合伙人的连带破产探析

李寿宏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6) :54-55.

合伙人的连带破产探析

李寿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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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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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千呼万唤始出来,却对合伙企业的破产规定,没有在破产法中充分体现,只是在单行法《合伙企业法》第92条中加以规定.该条规定对我国自然人能否破产的说辞含糊不清,要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却没有规定当合伙人个人资产也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该何去何从,也没有规定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是否纳入破产财产中.针对法律上作了模糊处理的规定,文章探讨合伙人的连带破产问题.

关键词

合伙人连带破产/必要性/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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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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