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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4,
Issue
(6) :
97-98.
农民集体的民事主体地位探析
江丕林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4,
Issue
(6) :
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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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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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的民事主体地位探析
江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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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浙江温州3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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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将土地改革放置于重要的地位,既规定了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又规定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关键词
民事主体
/
地位
/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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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
1005-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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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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