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6) :97-98.

农民集体的民事主体地位探析

江丕林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4,Issue(6) :97-98.

农民集体的民事主体地位探析

江丕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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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浙江温州3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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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将土地改革放置于重要的地位,既规定了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又规定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关键词

民事主体/地位/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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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ISSN:1005-0183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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