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2016,Issue(18) :216-218.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386

法治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体系重构

胡艳香 陈蓉
法制与社会2016,Issue(18) :216-218.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386

法治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体系重构

胡艳香 1陈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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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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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多元化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体系,既是对法治进程中法律人才多样性需求的积极回应,也是对学科教育和人才成长基本规律的应有尊重.目前,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存在定位不准确、趋同性太强等问题,需要从准确把握法学教育的多层次和多类型性、实质迈向职业和学术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地缘特色和学科优势等基本内涵下重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

关键词

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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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湖南省教改项目:(湘教通2014247号])

出版年

2016
法制与社会
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法制与社会

影响因子:0.158
ISSN:1009-0592
参考文献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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