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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
2017,
Issue
(7) :
11-12.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006
儒家经典中的“利”与“命”观念——基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解析
杨思琪
法制与社会
2017,
Issue
(7) :
11-12.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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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经典中的“利”与“命”观念——基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解析
杨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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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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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语·子罕》日:“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利”与“命”的观点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较来看,孔孟的义利观均有治人的内涵,均把对待义利的不同态度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均主张“见利思义”.但孔子持以义导利,而孟子则将义和利对立起来.孔子的“命”观念并非消极,而强调“尽人事,听天命”,人的主体性发挥仍然是核心.
关键词
儒家思想
/
义利观
/
天命观
/
主体性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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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7
法制与社会
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法制与社会
影响因子:
0.158
ISSN:
1009-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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