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2017,Issue(10) :280-281.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134

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条款对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影响

覃虹红
法制与社会2017,Issue(10) :280-281.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134

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条款对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影响

覃虹红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华东政法大学
  • 折叠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这只是原则性上的规定,法律的模糊规定给学术界和司法界在经济补偿金条款与离职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关系上留下了很大的探讨空间.基于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过度倾斜保护的大背景,本文拟从法律原理、有利于劳动者、有利于用人单位、维护公平竞争四个角度阐述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条款并不影响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原因.

关键词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关系/协议效力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7
法制与社会
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法制与社会

影响因子:0.158
ISSN:1009-0592
参考文献量2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