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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优先"的思考——兼论"三所联动"多元化解机制的上海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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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定位于调解优先是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安全基础,且与中国特色现代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相一致.调解优先是治理方式的优先、治理时空的优先、治理效果的优先,且具有微观、中观、宏观等方面的多项社会功能.在警务实践中,以"调解优先"为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处置方式的首选,转变认知和强化能力则是基层民警提升常态化矛盾纠纷调解效能的重点解题思路.

朱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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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学院治安系

常态化矛盾纠纷 调解优先 社会治理 三所联动

2024

公安研究
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

公安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285
ISSN:1005-1821
年,卷(期):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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