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刑事犯罪已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新形势,公安机关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刑事拘留这个前端抓起,规范刑事拘留措施的适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充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当前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存在适用普遍化、审批形式化、期限随意化等共性问题,其根源包括受中国传统重刑主义、刑事拘留的超强功能性、绩效考评和追责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在现有刑事诉讼法律框架下,推动刑事拘留适用规范化,可以从执法理念转变、建立凡拘必审的工作机制、依法履职免责等方面入手,提升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