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学刊2024,Issue(2) :5-24.

罪刑关系的历史品质

马荣春 陈可瑄
关东学刊2024,Issue(2) :5-24.

罪刑关系的历史品质

马荣春 1陈可瑄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南京211105)
  • 折叠

摘要

罪刑关系是中国古代刑事文化的核心范畴.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辩证的罪刑关系,其体现为"刑期于无刑""以刑去刑"抑或"轻刑伤民"等刑事主张;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实质均衡的罪刑关系,其实质均衡性体现为差别性、权变性和功利性;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类型性和层次性的罪刑关系,其类型性与层次性既有罪刑立法体现,也有罪刑司法体现;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具有宽严性的罪刑关系,其宽严性分别通过紧密性和舒缓性得以体现.在中国古代罪刑关系的内在品质中,从辩证性到实质均衡性再到类型性与层次性,是层层派生或隐含关系,而宽严性则构成了更进一步的回应与补充.罪刑关系的历史品质对于提升当下的刑事法治有着宝贵的镜鉴意义.

关键词

罪刑关系/辩证性/实质均衡性/类型性/宽严性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关东学刊

关东学刊

ISSN: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