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加强政社协同是优化公共危机治理的内在要求.文章基于"制度创新—组织再造—激励设计"的分析框架,探讨政社协同治理的实现机制.通过对社会应急力量孵化基地案例的考察研究发现,制度压力促进政社协同广泛共识的形成,是政社协同治理的前提;组织再造重塑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间的结构关系,奠定政社协同治理的行动基础;激励设计直接或间接满足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多元需求,形成维系政社协同意愿的有效保障.针对政社协同治理中还存在的诸多协作困境,政府应从理念转变和制度供给等方面努力,社会组织应从能力提升、治理结构完善、资金渠道拓展等方面努力,以形成更为稳定的政社协同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