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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结合"背景下村规民约的治理功能重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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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作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基础性制度载体,是基层民主协商的制度化成果,能承载农民多元利益诉求表达;是衔接国家法律的治理性规范,能为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制度支撑;是培育文明乡风的公共性契约,能有效规范乡村居民行为.在"三治结合"的基层治理实践中,村规民约的治理效能仍存在一些问题,承载村民自治的效能有待提升,衔接国家法治的力度仍需加大,助推乡村德治的空间尚需拓展.因此,要尊重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提升村规民约的自治效能;突出公序良俗的联结价值,激活村规民约的法治功能;强化社会舆论的道德赏罚,拓展村规民约的德治空间,进一步提升村规民约的整体治理效能.

周铁涛、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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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委党校(益阳市行政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三治结合 村规民约 治理效能

2024

桂海论丛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桂海论丛

CHSSCD
影响因子:0.396
ISSN:1004-1494
年,卷(期):202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