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与一般的民事侵权对比,具有一定独特性。理清环境侵权责任的特殊性,是环境侵权救济制度的基石。本文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最终实现为归依,对其概念、构成要件、归责原则、抗辩事由以及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立法之缺陷与完善进行了论述。当有危害行为、发生侵害事实以及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三者均成立时,加害人就要承担民事责任。不过,若是危害事实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加害人可以免除相应民事责任。目前,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法律制度仍然有很多不足,还要逐步完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以及延长诉讼时效等,才能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