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与担保"名为买卖,实为担保",是指在借贷合同关系中,为避免债务人或抵质押人将抵质押物转移,以及确保借贷主合同发生违约情形时能够快速处置担保物等,债权人结合实务需要,直接将担保物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到债权人名下,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据此,该买卖/转让行为本质上是在借贷合同关系基础上又形成了让与担保合同关系,而非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基于此,文章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让与担保案例为例,结合司法裁判中对股权让与担保中股权变动的判定,明确划分股权让与担保类型,厘清股权让与担保交易中股权变动的法律效果,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