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甘肃省南部某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对象主要为县城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原处理规模为5 000 m3/d,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原有污水排放标准不能满足受纳水体的环境保护要求,原有处理规模也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水量要求,经过提标扩容改造后,处理规模增加至10 000 m3/d,提标扩容主处理工艺采用CASS+曝气生物滤池+砂滤池+二氧化氯消毒,通过新建CASS池、中间提升泵站、曝气生物滤池、砂滤池,及更换原有部分设备,出水水质满足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