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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的关系契约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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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对传统合同理论提出了挑战,关系契约理论为解释智能合约提供了新的理论资源.分布式点对点网络是智能合约生成、运行和实现的社会基础,智能合约可以视为处于社会关系网中的关系契约.智能合约中的技术性要素与关系契约的个别性规范和关系性规范存在对应关系,个别性规范指同意实现规范和计划执行规范,对应智能合约的自动履行机制;关系性规范包括社会矩阵、角色保全和契约性团结,分别对应区块链技术、数字签名和共识机制.前者有助于智能合约充分发挥自动履行功能,而后者则对智能合约提出监管的要求.

杜昌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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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

关系契约理论 智能合约 自动履行 数字签名 共识机制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国家留学基金

留金美[2023]19号

2024

西部法学评论
甘肃政法学院

西部法学评论

CHSSCD
影响因子:0.463
ISSN:1674-3687
年,卷(期):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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