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华商经济年鉴·城乡建设2013,Issue(6) :142-142.

特殊防卫权的主体范围

张杰
世界华商经济年鉴·城乡建设2013,Issue(6) :142-142.

特殊防卫权的主体范围

张杰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长江大学法学11102班 湖北荆州 434023
  • 折叠

摘要

针对部分学者提出特殊防卫权仅应该由被害人主体行使的观点,本文认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条文的明白规定,从“法律对主体范围规定是相对合理的价值选择”,“其他非被害人主体的参与也处于紧急状态”,以及“严格遵照适用条件已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等三个方面论述特殊防卫权的主体范围应当不仅限于被害人主体。

关键词

特殊防卫权/被害人主体/非被害人主体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3
世界华商经济年鉴·城乡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世界华商经济年鉴·城乡建设

ISSN:1009-9646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