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论“业师”和“人师”--谈谈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术魅力

论“业师”和“人师”--谈谈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术魅力

扫码查看
在中国古代的道德传统中,教师具有“经师”和“人师”两种身份。一般来说,“经师”(“业师”)的责任是传授各种专业知识,“人师”不但要传授专业知识,而且要能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在今天,对于从事思想道德教育和伦理学教育的教师来说,必须“身体力行”自己所讲授的内容,努力做到知识与品德兼备、学问与人格俱全,把“业师”与“人师”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罗国杰

展开 >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 100872

业师 人师 经师

2013

高校理论战线(已更名为: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高校理论战线(已更名为: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CSSCI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71
ISSN:1002-4409
年,卷(期):2013.(1)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