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1,
Issue
(3) :
282-283.
我国无效合同中折价补偿的标准
沈嘉贤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1,
Issue
(3) :
282-283.
引用
认领
✕
来源:
NETL
NSTL
维普
万方数据
我国无效合同中折价补偿的标准
沈嘉贤
1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金华 321004
折叠
摘要
关于无效合同中折价补偿的标准,民事立法比较模糊,法律适用颇有争议,裁判尺度莫衷一是.折价补偿的计算标准有客观说、主观说与客观兼主观说.客观说中折价补偿的标准是市场价格,主观说中的标准是合同价格,客观兼主观说包含这两种价格.折价补偿是一种不当得利请求权.本文将折价补偿分为不能返还和没有必要返还两种类型.不能返还采客观说,没有必要返还采主观兼容观说.
关键词
折价补偿
/
不当得利
/
公平原则
/
契约自由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1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广西质量协会 广西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影响因子:
0.067
ISSN:
1009-6310
引用
认领
参考文献量
2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