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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制度的完善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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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确立原告主体是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成立的前提,但目前我国对于这一制度的规定仍有许多待完善之处.已有规定的原告主体中法律所规定的机关定义不明确,社会组织的限制条件过多,检察机关职权行使受制约,另外公民一直被排除在原告主体范围之外,这些都影响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挥其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作用.需要立足实践,结合公益诉讼理论的发展,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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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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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主体
环境公共利益
出版年:
2021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广西质量协会 广西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影响因子:
0.067
ISSN:
1009-6310
年,卷(期):
2021.
(5)
参考文献量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