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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保护主体视域下非遗传承与乡村振兴——以青岛市城阳区洼里盘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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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遗保护工作的浪潮下,如何赶上时代发展机遇,借政策之"东风"而发非遗活态传承之"新绿",成为表演类非遗项目不可回避、亦不容忽视的时代课题.从盘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表演类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可能性较低,仅停留在节庆表演的乡民艺术无法依靠自身打造成完整的文旅融合项目,故而其势必寻找一条符合自身特征与发展规律的传承路径.文章通过对山东省非遗项目洼里盘鼓的田野调查发现,其传承与存续遵循一种政府掌舵、社区响应和群众参与的互作模式.提出表演类非遗项目的传承需在多元保护主体的共同协作下进行,唯有化群众参与的被动为主动,才能真正激活其对社区文化的热情.通过重新审视自身对于精神文明的需求,真正做到着眼当下、迈向未来,不仅要从经济层面,更要从文化领域实现乡村振兴的宏观目标.

罗薇、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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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人文与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民间表演类非遗 洼里盘鼓 乡村振兴 非物质文化遗产 多元保护主体 传承策略

2024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ISSN:
年,卷(期):202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