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是一项法定归责机制.然而,正当防卫证明责任分配却长期沦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种司法乱象既源于刑事诉讼立法的模糊,也是正当防卫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特殊位置使然.尽管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中,控方均主动承担了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却也存在证明责任再次“回归”被告人的现实风险.若由被告人承担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疑罪从有,加剧正当防卫沦为“僵尸条款”,导致追诉机关怠于全面收集证据等不利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被告人承担正当防卫证明责任”的诸多观点予以理论澄清,并从“避免冤枉无辜”“补偿正当理由”等角度对“控方承担正当防卫证明责任”的正当性予以证成,以此实现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