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Vol.33Issue(5) :19-27.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0.05.002

论个人信息数据使用行为合理性认定——信息性质转向具体使用行为的转向

On the Rationalization of Personal Data Use Behavior

张豫辰 王军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Vol.33Issue(5) :19-27.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0.05.002

论个人信息数据使用行为合理性认定——信息性质转向具体使用行为的转向

On the Rationalization of Personal Data Use Behavior

张豫辰 1王军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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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854
  • 2.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合肥230000
  • 折叠

摘要

大数据时代,海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以数据的形式存储在网络虚拟空间之中,供多方使用,继而产生了划定个人信息数据使用合理与不合理的界线的需求.现阶段以数据类型为基础划定个人信息使用行为的评价体系存在诸如虚拟空间中公私界线不明、知情同意机制难落实、权利保障与数据流动难兼顾以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协调不畅等问题.因此,个人数据使用行为合理性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从以信息性质为切入点转向以具体使用行为为切入点.具体而言,首先确定个人信息数据信息的应用场景是否属于特殊的情景,进而界定此情景下的数据信息交换参与主体、行为规范与具体可用的信息类型.

关键词

大数据/网络情境/个人信息/隐私期待/知情同意/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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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D2015013)

出版年

202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03
ISSN:1673-2391
被引量4
参考文献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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