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员额制改革催动着我国法院内设机构的优化调整,而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作为配套措施具有显著作用.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是构建以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其不仅旨在解决层级管理制度影响审判独立性、案件呈报审批制度致使责任主体不明、传统审判庭不利于审判团体作用发挥的三大表征问题,还蕴含着内部去行政化、缓和人案矛盾和加快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团队人员匮乏、基本定位与权责划分不清、现有法官考核模式不匹配是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的三重困境,可通过探索多层次的审判团队模式、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完善法院绩效考核模式予以突破.
基金项目
安徽大学法治与社会安全中心研究生创新课题(fzsh2017cx-1)
安徽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研究生创新课题(ADTWYJZXY1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