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政府为单一力量主导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风险社会的现实需求,应急管理体系亟待嵌入社会组织的力量,形成应急治理的协同模式.在内在机理上,我国社会组织的成长与发展植根于经济社会的环境土壤,依赖于政府合法性的认可,并且受制于自我规制的约束性.这种外部与内部环境的存在致使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治理存在实践困境,具体表现为:参与的角色与边界模糊、参与具有较强的行政依附性、参与意识以及参与能力弱.要突破这一困境,政府需要转变应急治理的理念,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协同;社会组织需要在自我规制中提升自身能力,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不同阶段明确职责,以实现参与治理的有序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