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Vol.34Issue(5) :70-79.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1.05.007

大数据时代侦查程序中隐私权边界研究

Research on the Boundary of Privacy in the Investigation Procedure in the Era of Big Data

张桂霞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Vol.34Issue(5) :70-79.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1.05.007

大数据时代侦查程序中隐私权边界研究

Research on the Boundary of Privacy in the Investigation Procedure in the Era of Big Data

张桂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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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基础教学部,河南郑州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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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大数据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刑事侦查紧密融合,不断拓展侦查权行使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高效性,但同时也给个人自由和隐私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为保证侦查权行使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应当明确对隐私权限制应当遵循的正当化事由,即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合理界定刑事侦查中隐私权保护的边界,明确来自公共领域、第三方领域以及基于个人同意的隐私问题,这是对抗公权力对私权利侵犯的藩篱.法律的明确授权是侦查机关对隐私权干预的逻辑起点,应根据不同样态的侦查行为对公民隐私权的干预程度,不断完善侦查程序中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路径,为保障侦查权的规范运行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

大数据/侦查/隐私权/正当化事由/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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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2020年度调研课题(SKL-2020-436)

出版年

202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03
ISSN:1673-2391
被引量4
参考文献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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