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Vol.35Issue(3) :125-139.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2.03.012

论第三人类型化调整视域下的诉讼告知

On Litigation Notific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ird Party's Type Adjustment

李东洋 蔡虹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Vol.35Issue(3) :125-139.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2.03.012

论第三人类型化调整视域下的诉讼告知

On Litigation Notific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ird Party's Type Adjustment

李东洋 1蔡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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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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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告知是指在诉讼中由特定案件的当事人向可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告知案件已系属于诉讼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我国民事诉讼长期处于缺乏诉讼告知的状态,而以第三人参诉制度取代之.诉讼告知的缺失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较大缺陷.诉讼告知具有独特的功能,如一次性纠纷解决、维护告知双方权益和完善第三人权益救济程序等.大陆法系大多建立了诉讼告知制度以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对此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鉴于我国现存第三人制度已经饱受批驳,为防止造成更加混乱的局面,诉讼告知应当在第三人类型化调整之基础上加以建构,在此过程中也要结合具体国情,注意协调与现存诉讼制度的关系,以实现域外经验的本土化借鉴.

关键词

第三人/诉讼告知/参加诉讼/当事人/独立第三人/非独立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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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03
ISSN:1673-2391
参考文献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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