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Vol.35Issue(5) :151-159.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2.05.014

论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On the Burden of Proof in Administrativ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商宁 袁周斌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Vol.35Issue(5) :151-159.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2.05.014

论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On the Burden of Proof in Administrativ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商宁 1袁周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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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 2. 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湖北 武汉430034
  • 折叠

摘要

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举证责任机制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成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及完善进程中不容回避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的大量证据收集,使得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常处于被动地位,这一举证责任分配上的博弈造成了司法实践乱象.究其根源,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及证明标准尚无统一规定乃首要原因.基于对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的梳理归纳,应通过对案件的类型化来科学地分配举证责任,进而适用多元化证明标准,并分授不同机关程度各异的调查取证权,以扫清行政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方面的障碍.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证明标准/检察机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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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2210685)

出版年

2022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03
ISSN:1673-2391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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