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3,Vol.36Issue(1) :129-140.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3.01.013

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的教义学展开——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为中心

The Dogmatic Image of"serious circumstances"in the Crime of Throwing Objects at High Altitude

王延峰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3,Vol.36Issue(1) :129-140.DOI:10.19828/j.issn1673-2391.2023.01.013

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的教义学展开——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为中心

The Dogmatic Image of"serious circumstances"in the Crime of Throwing Objects at High Altitude

王延峰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 折叠

摘要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作为入罪条件的"情节严重"表明了法益侵害程度,属于客观方面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在高空抛物罪中,一方面由于其中"情节"的客观属性,因此只有客观上能够反映法益侵害程度的情节才能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质料;另一方面,由于"严重"表征着规范性的含义,因此行为人需要对相关的"情节"具有认识,同时对情节属于"严重"具有社会意义的认识.由于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是社会成员在建筑物或其他高空下安全、稳定地开展社会生活的秩序,因而,根据"情节严重"的一般法理以及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认定"情节严重"需要考量抛掷物品、抛物场所与危害后果等情节.至于反映责任程度的情节,反映特殊预防必要性大小的情节以及规范目的之外的情节应被排除出认定"情节严重"的考量视野.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社会秩序/刑法修正案(十一)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3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03
ISSN:1673-2391
参考文献量13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