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更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在多层面促进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但也必须看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下一步,应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主题,把激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创新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依靠市场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